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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勤休制度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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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緣由

因應司法院釋字第 785 號解釋,公務員服務法及公務人員保障法業於 111 年 6 月 22 日修正公布,行政院基於兼顧公務同仁健康權及機關實務運作,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於 112 年 1 月 1 日施行,就公務員服勤時數訂定上限規範、服勤與休假之頻率及服勤日中連續休息最低時數。

二、覈實加班、適時關懷

➢ 加班要件:經指派、法定辦公時數以外、執行職務。

➢ 請主管應覈實指派加班,並考量急迫、必要及合理性,應併同檢視同仁當月加班情形,加班後應給予適當之休息,並適時關懷,避免超時工作。

三、定期檢討勤休制度妥適性

➢ 檢討非必要勤務

➢業務流程簡化

➢資訊化或委外化

四、勤休制度數位課程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製作「113 年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勤休制度宣導課程」並置於「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課程連結https://elearn.hrd.gov.tw/info/10035962,請本校公務人員完成學習時數,以落實同仁健康權之保障。

五、勤休新制相關規定及 Q&A 請參閱附件


相關檔案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 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及實務案例.pdf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Q&A.pdf

相關連結

數位宣導課程


發布時間: 2024-04-01 13:55:04
發布單位: 建中國小人事室


學校地址:(36745)苗栗縣三義鄉廣盛村廣盛80號,學校電話:(037)872007,學校傳真:(037)876055
校園申訴信箱:jjs@jjs.mlc.edu.tw
最後更新時間:202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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