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地圖
字級設定
小
中
大
選單
:::
建中首頁
學校介紹
建中校史
建中校歌
校長室
家長會
教務處
學務處
總務處
幼兒園
人事室
會計室
校務E行政
校務行政系統
學校差勤管理系統
校網公告發布-苗栗教育雲
苗栗縣線上公文簽核
苗栗縣教育入口網
苗栗縣政府
ECPA人事服務網
苗栗縣親師生平台
教學E資源
LoiLoNote School
Padlet(苗栗教育版)
LearnMode學習吧
苗栗縣英語教學資源中心
教育部因材網
學生學習扶助網站
教育部教師專業發展支持
苗栗縣特殊教育網
教育部教育雲
教育部永續校園資訊網
均一教育平台
資訊E天地
建中Gmail
建中資訊專區
建中NAS私有雲
苗栗縣教網Webmail
PaGamO
建中行動載具管理規範
建中校園網路使用規範
建中行動載具使用登記
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隱私權及資訊安全宣告
教師充電站
教師在職進修網
教育部磨課師平臺
全國特教資訊網
臺北e大
公務員終身學習入口
公視兒少教育資源網
學校總體課程專區
113學年度
112學年度
111學年度
110學年度
109學年度
108學年度
直播共學區
本土語直播共學
台灣手語遠距教學
臺灣手語共學資訊網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選單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現在位置:
首頁
/
消息管理
人事-宣導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則
複製成功
首頁
列表
開新視窗 前往友善列印頁面
點擊複製連結
點擊 複製連結
開新視窗 分享至Facebook平台
開新視窗 分享至LINE
開新視窗 分享至twitter平台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此區功能列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一丶依苗栗縣政府112年12月1日府人考字第1120267020號辦理。
二丶為防止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將證照租借他人使用,影響公務之適正執行及公務員廉潔形象,使公務員能專心於本職工作,特訂定本原則。
三、公務員持有下列專業證照者,應遵守公務員服務法相關法令規定,不得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將證照租借他人使用,如發現有具體違法事實,應按情節輕重,依相關規定予以懲處或移送懲戒:
(一)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及其施行細則相關規定,經考試及格領有證書始能執業之各該證書。
(二)依其他法令應領有證照始能執業之各該證照。
相關檔案
苗栗縣政府函.pdf
行政院函.pdf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則.pdf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則說明.pdf
發布時間:
2023-12-06 08:24:24
發布單位:
建中國小人事室
:::
▼ 選單導覽(展開)
建中首頁
學校介紹
建中校史
建中校歌
校長室
家長會
教務處
學務處
總務處
幼兒園
人事室
會計室
校務E行政
校務行政系統
學校差勤管理系統
校網公告發布-苗栗教育雲
苗栗縣線上公文簽核
苗栗縣教育入口網
苗栗縣政府
ECPA人事服務網
苗栗縣親師生平台
教學E資源
LoiLoNote School
Padlet(苗栗教育版)
LearnMode學習吧
苗栗縣英語教學資源中心
教育部因材網
學生學習扶助網站
教育部教師專業發展支持
苗栗縣特殊教育網
教育部教育雲
教育部永續校園資訊網
均一教育平台
資訊E天地
建中Gmail
建中資訊專區
建中NAS私有雲
苗栗縣教網Webmail
PaGamO
建中行動載具管理規範
建中校園網路使用規範
建中行動載具使用登記
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隱私權及資訊安全宣告
教師充電站
教師在職進修網
教育部磨課師平臺
全國特教資訊網
臺北e大
公務員終身學習入口
公視兒少教育資源網
學校總體課程專區
113學年度
112學年度
111學年度
110學年度
109學年度
108學年度
直播共學區
本土語直播共學
台灣手語遠距教學
臺灣手語共學資訊網
個資聲明
學校地址:(36745)苗栗縣三義鄉廣盛村廣盛80號,學校電話:(037)872007,學校傳真:(037)876055
校園申訴信箱:jjs@jjs.mlc.edu.tw
最後更新時間:2025-03-25
回頂端